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符合以下情形: ①近3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③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④无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⑥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⑦没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受到红色警示处罚且处于红色警示期内的。 (第②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监管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网站查询,第⑤项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第⑦项由投标人提供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http://zjj.sz.gov.cn/ztfw/gcjs/cxda/cxda_zjhhsjs/)“红色警示”的网页查询截图(提供含有网站名称的网页截图);其他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