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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松茂御城一期7间商铺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松茂御城一期7间商铺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SZ2024047523)

根据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及《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松茂御城一期7间商铺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深圳市亿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出租类型

区集体物业租赁

标的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高墩东路6号

标的所属

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

物业财产状况

商铺面积合计面积448.05平方米,其中一楼385.91平方米,二楼62.14平方米。财产权属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所有,租赁用途:商业用途,无业态、抵押、质押情况。

租赁面积

448.05平方米

租赁期限

 6年(免租期2个月

免租期

2个月,免租期内不收取租金

租赁底价

67300元/月含税

递增情况

年递增10%

交付期

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

租赁押金

3个月租金(以中标价格计算),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租赁押金转入股份公司指定账户。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物业情况

1.房产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主体消防:有

4.物业管理费:5.8元/平方米/月(签订协议起租赁物业涉及的物业费、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不包含在租金内。)

5.电梯:

6.派遣人员:无

7.变压器:有

8.其他情况:

其他需求

1)中标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租赁投标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方需对租赁物业完善二次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喷淋、烟感等设施,相关方案需书面报备招标人并达到相关审批部门验收标准),增加安装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3)不得在未经股份合作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本物业以转让、转卖或变更法人等方式转入他人或公司。

4)中标人可以将物业进行转租,转租合同签署前需报招标人备案,中标人与次承租方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租赁期限,中标人与次承租方签署的租赁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实际面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执行光明新区社区集体公司物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及《光明区产业准入清单暨“散乱污危”企业(场所)认定标准》等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符合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第③项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其他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5

招标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及前述人员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项目开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纸质开评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2518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050618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渠道

本公告链接直接下载(详见附件)

投标人信息登记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 2024050618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联系电话及营业执照扫描件至(yijia20200409@163.com)进行信息登记,并致电我公司(18194067517),邮件标题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信息登记”

四、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及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与截止时间

202405081430分(北京时间)至2024050815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

其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代表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开标时间

2024050815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评标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五、答疑事项

答疑事项提出方式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人

答疑事项截止时间

2024050518时前(北京时间)

答疑事项集中回复

2024050618时前(北京时间)

答疑事项集中回复形式

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

麦伟豪

联系电话

13570875523

联系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高墩北路198号101

招标负责

深圳市亿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194067517

联系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光明大道380号尚智科技园1B704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05061700分前;

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

账号:8110301011700525282

户名:深圳市亿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同意无息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重要提示

1、本项目在光明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涉及相关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租方)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交纳,交费要求及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次公开招标/招租的行为是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及《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程序进行。

3.招标人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招标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投标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中标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中标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中标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7. 中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按本招标(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中标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中标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10.中标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租赁投标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投标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十、异议受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需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投标人须知”第九章。

十一、交易文件

招标文件——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松茂御城一期7间商铺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20240425.doc

 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

                                                  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