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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松茂御城一期7间商铺物业租赁项目(二次)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松茂御城一期7间商铺物业租赁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C1Z2410325

起始日期

2025010700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01131800分00秒

招标人

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麦伟豪/13570875523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亿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工/18194067517

资产信息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高墩东路6号

面积/数量

448.05平方米

权属情况

为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

房产证:

□无

□正在办理中(预计****日办理完成)

□有权属说明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6

免租期

2个月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否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

招租底价

90/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帐至出租方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使用要求如下

1.中标方需对租赁物业完善二次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喷淋、烟感等设施,相关方案需书面报备招标人并达到相关审批部门验收标准),增加安装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不得在未经股份合作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本物业以转让、转卖或变更法人等方式转入他人或公司

3.中标人可以将物业进行转租,转租合同签署前需报招标人备案,中标人与次承租方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租赁期限,中标人与次承租方签署的租赁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实际面积。

4.中标人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光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5.中标人承租后,股份合作公司只提供使用权,其相关维修、保养及消防安全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租赁期间涉及的一切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6.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确保承租方使用物业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等规定。承租方需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帐,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7.招标人将按租赁物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需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且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8. 承租方须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承租方若拖欠租金两个月以上(包含两个月),股份合作公司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使用物业的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由承租方自行支付。

9.承租方需为生产经营的非易燃易爆物等危险性物品的企业,并且满足环境、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10.招标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亿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对该集体物业通过意向征集的方式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的意向登记,以下为相关信息补充。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

建筑状况

物业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高墩东路6号,是我司与深圳市松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度一期的住宅物业、行业物业及商务公寓已达交付标准。我司一期所得商业面积为一层竣工测绘面积385.91平方米,二层竣工测绘面积62.14平方米,共七间商铺,合计面积448.05平方米;现物业无承租方。该租赁物业属于我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目前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二)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无

消防手续情况

主体消防:有;无;部分物业有(面积*****)

(四)抵押、查封情况

有:说明具体情况                   

(五)物业其他情况

1.电梯:1台;无;须承租人自行安装

2.派遣人员:

3.变压器:有;无;须承租人自行安装

4.其他情况:

(六)计算租金面积

448.05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七)租金递增情况:

每二年递增10%。

(八)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

(九)原租方名称(如有)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十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否

二、招租项目交易事项信息:

意向承租人登记方式和时间

1.意向登记方式:意向登记方式:意向承租携带意向登记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填写《意向登记表》,现场办理意向登记手续或发送电子邮件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发送至:yijia20200409@163.com)

2.意向登记受理时间:20250107202501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3.受理意向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光明大道380号尚智科技园1栋B座704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意向登记材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交易保证金相关事项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3.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对公账户;

4.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5.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号:8110301011700525282

户名:深圳市亿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转账备注:【JC1Z2410325】交易保证金

6.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得作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不得参与后续的交易流程。其他未中标(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原路退还。

7.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费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8.交易保证金被扣除的风险提示:

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征集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后续邀请投标或谈判邀请公告要求参与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投标或应答的,出租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询问、澄清和异议

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澄清事项:出租方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具体流程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为准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意向登记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参与意向登记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月租金的三分之一作为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但最低为一万元人民币。

2.招标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账号:8110301011700525282

户名:深圳市亿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中标人须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1、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金额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人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付费通知书要求交纳,交纳后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出具中标通知书和开具发票,经核实无误后,凭转账凭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

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账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32766136

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注意事项:汇款时应备注【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交费后请及时联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具发票。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

金额

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或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物业管理费

5.8/平方米/月包含不包含在租金内)

 

水费

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电费

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其他

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招租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公告期满,产生3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公开招标;竞价;竞争性谈判方式出租。

公告期满,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竞价;竞争性谈判方式出租。

公告期满,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征集者

重新招租,变更招租条件

重新招租,不变更招租条件

延长公告期限,每次延长****个工作日,最多延长 *** 个周期

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定向发出邀请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选择通过发布公告或定向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告知结果

征集须知

征集方式

现场登记或电子邮件登记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信誉要求:

(一)未被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四、其他要求:

(一)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二)非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需提交以下意向登记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按手印):

1.《意向登记表》(需现场填写);

2.意向承租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验原件]。

3.《承诺函》(需按附件2的内容作出承诺,提供原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

6.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盖单位章)。

7.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9.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特别提示:

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意向登记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受出租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意向登记材料进行齐全性核查。材料齐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意向登记材料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意向方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时限。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特别说明: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即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意向登记材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征集期限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性进行形式核查,并意向申请及形式核查情况提交出租方,由出租方意向承租人进行正式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的交易方式,需结合出租方资格查结果,依据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3.出租方确定资格通过名单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通知意向承租人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

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011318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 交易依据说明: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2.出租条件说明: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标的物瑕疵风险说明:

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意向登记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消防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参加物业招租意向登记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5.主体结构验收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合规经营风险说明: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装修及改建风险说明: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不可抗力风险说明:

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风险说明: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违约事项说明

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面积事项说明

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交易平台免责声明:

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章指意向承租人经备案的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替代。按照意向登记材料要求,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予以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